当前位置: > 今日焦点
我市出现年龄最小遗体器官捐献者
四龄童遇车祸无法挽回生命 父母大爱捐献遗体延生命
【发布日期:2017-07-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李金春】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7月15日,仙游县医院住院部8楼神经外科一对夫妇决定,把4岁儿子的遗体和肾脏器官捐献出去,为挽救他人生命和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献出大爱。
  据悉,两天前他们3岁的儿子陈晨不幸发生车祸,经医院确诊已经无法挽回生命,于是夫妻决定将伤痛化做大爱,并表示“相信儿子也同意我们的决定。”这是全市年龄最小的器官遗体捐献者,也成为仙游首例器官捐献和第三例遗体捐献者,是全市器官捐献第4例、遗体捐献第11例捐献者。
  母亲骑单车下坡刹车失灵酿惨祸月15日上午,陈晨的父亲陈长江在医院住院部8楼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儿子,与儿子见最后一面。他告诉记者,他是四川省平昌县响滩镇人,夫妻在6年前来仙游榜头打工,承包民房从事装潢和漆油漆工种。大儿子6岁了,而小儿子2014年2月在榜头卫生院出生。虽然背井离乡在仙游打工,但一家人相聚一起倒也其乐融融。
  月13日,爱好钓鱼的陈长江到榜头艺都路附近一处叫古院寺的池塘钓鱼,当天晚上,陈长江的妻子夏玲玲和孩子想去看望陈长江钓鱼情况。但想不到这次相聚后,就成为一个永远的伤痛。
  当晚8点多,因天色已晚,陈长江的妻子夏玲玲和两个孩子就骑着单车回家,夏玲玲把大儿子放在车后座坐着,小儿子放在单车前单扛坐着,从池塘回租住地时有一处长达1公里多的下坡路,由于三人共乘一车,在下坡时刹车失灵,加上刚好一部轿车经过,惊慌失措的夏玲玲因操作不当,致使单车摔倒时三人都摔出车外,她自己被摔伤,肩部锁骨骨折,肾脏有挫裂伤;小儿子飞出车外,头部撞到路面上,造成头部重症闭合性脑损伤;幸运的是大儿子摔到路边的水沟里,因水沟长满毛软软的青草,除了轻微擦伤并无大碍。
  当天晚上,三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夏玲玲经抢救无生命危险,但仍住院治疗,大儿子在医生的包扎处理后回家,可小儿子在14日晚11点多,经抢救无效出现脑死亡。
  夫妻化悲痛为大爱捐献器官遗体延生命面对丧子之痛,陈长江、夏玲玲悲痛欲绝。仙游县医院医护人员、医院红十字会信息员在安慰这对外地民工时,向其宣传我国捐献遗体的相关政策,得知儿子的器官不但可以救人,还可以在他人身体上延续生命,夫妻俩与亲人商量后,决定化悲痛为大爱,捐献器官遗体,用另一种方式延续儿子的生命。
  得知孩子父母同意捐献小孩的捐体和器官后,仙游县红十字会领导立即启动绿色通道,连夜前往医院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南京军区福州总院、莆田学院基础医学院联系相关对接移交手续。当晚11点多,南京军区福州总院派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小龙等两名医师,赶往仙游办理对接前期手续,确认捐献者器官功能完好,同意接收捐献肾脏,而莆田学院基础医学院接收遗体捐献。
  日上午9时多,在市、红十字会和医院相关负责人的见证下,陈长江、夏玲玲夫妻签署了《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和《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同意将儿子肾脏捐献用于救人,同意遗体捐献用于临床、教学和科学研究。陈长江说:“尽管遭遇丧子之痛,我们做父母的特别难过,但考虑到孩子的生命能得到延续,又能为社会做贡献,就让孩子继续发挥作用吧。”
  当天早上10点多,在陈长江看望 儿子最后一眼后,仙游县医院医护人员、南京军区福州总院5名医生为陈晨举行追悼仪式后,随后陈晨的遗体移交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医生实施器官捐献手术。
  市红十字会:
  大爱之举不能忘昨日虽然是周末,但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朱英得知陈长江夫妻的大爱善举后,顾不得休息,立即带着同事前往仙游,看望这对夫妻,并送上慰问金。张朱英表示,舍己救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陈长江夫妻在仙游打工,仙游是他的第二故乡,夫妻这一充满正能量的大爱之举,代表了一位普通市民对于生命的热爱与崇敬,是“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崇高体现。孩子的父母行为打破了千年的传统思想,让孩子的生命“延续”,让他人的生命延续,这便是大爱无疆。所以红十字会对这种大爱之举不会忘记,对这种行为表示赞赏。
  记者了解到,肾脏器官捐献后,需在24小时内就移植到受助的患者身上。据南京军区福州总院医生介绍,陈晨的肾脏器官捐献后,可以用于小孩,也可以用于体重不超过50公斤的成人身上,此次捐献两颗肾脏器官,可以挽救两名患者的生命,帮助两患者更换肾脏手续,当天将有两名患者的生命得到延续。而其他器官因没有受助体,所以没有使用,而眼角馍因孩子年幼,尚无法用于医疗上的移植,只能在遗体中用于医学研究。
  据了解,这是我市年龄最小的器官和遗体捐献者,也是仙游第一例器官捐献者。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