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年关将至,骗子出新招,一个掉钱,一个捡钱,合伙诈骗路人。 日前,城厢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覃某某。 2017年12月12日下午1时许,小梅(化名)拿着2000元和自己的银行卡出门存钱,走在街上时,前面一名男子甲掉了一叠钱,小梅看到了但不敢检,这时,另一名男子乙将钱捡起来,并让小梅不要说,称之后一起分钱,但小梅拒绝了,这时男子甲转回来问该二人有无捡到钱,男子乙谎称钱被摩的司机捡走了,之后男子甲称该钱是其老板的钱,让男子乙和小梅一起去帮他向老板证明钱是被摩的司机捡走。于是三人一起乘同一辆轿车,上车后,男子甲提出要核实小梅和男子乙身上的财物,男子乙将现金及银行卡都交给男子甲,还将银行卡密码一并告知,小梅见状也将自己所带财物上交并且将银行卡密码告知对方。随后,男子甲称要拿这些财物去向其老板证明,但之后却再也没回来,小梅察觉不对劲,查询发现卡里的钱被取走,才发现被骗,随即报案。 原来,掉钱的、捡钱的、开轿车的男子都是一伙人!2017年12月18日,嫌疑人覃某某(男,34岁,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被抓获,其供认案发当日开车载男子甲和乙一同实施诈骗行为。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方提醒:骗子花招多,不要轻信陌生人,更不要随意透露银行卡信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