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进行环保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11-07-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开丙 杨静香)我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市16家含铅等五类重金属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并采样监测,对一类重金属、PH值等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组织执法人员对下磨溪、北磨溪所有排放口进行调查并录像,为全面整治做好前期工作。对全市产生危险废物的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单位危险管理管理制度、台帐建立、转移处置、应急预案制定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排污单位限期改正。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