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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出招严保饮用水安全
【发布日期:2011-08-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水是生命之源,为了确保水质安全,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政府获悉,日前,仙游县政府出台2011年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部门在采取措施,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销售含磷洗涤剂、饲料和兽药,确保水源安全。
  据介绍,仙游有全市最大的“水缸”金钟水库,还有古洋水库、东溪水库等大“水缸”,这些水库的水质卫生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广大市民的生命健康。记者了解到,饮用水污染源主要来自农村。仙游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废水污染源普查,在8月15日前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月污水排放量在300吨以上的污水污染源普查工作,包括机关、企事业、饮食业、宾馆和居住小区等排放废水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畜禽养殖拆除情况的“回头看”检查,查清是否出现“反弹复建”或遗漏未拆的畜禽养殖场(户),一经发现,要立即组织拆除。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户),都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拆除关闭。
   仙游县还要求,在截污工程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入运行之前,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镇要因地制宜,暂时利用山塘、湿地或山地,消纳处理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对石材加工场等要立即责成停止生产;对污水排放量大(日排放10吨)又无法处理的饮食业、宾馆,要责令停业整顿。
   为了防止饮用水被污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继续开山种果,扩大果园面积;不得继续营造桉树等速丰林,对现有桉树等速丰林要逐步改造种植阔叶树混交林,改善林种结构。禁止新批矿山开采项目,现有属于金属矿类等污染严重的矿山开采企业要立即关闭,其他非金属矿类的矿山开采企业在开采期间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在开采期满后要全部关闭,并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销售含磷洗涤剂、饲料和兽药。
   同时要求各水库(河流)管理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备除藻、灭藻等物资器材,在11月底前完成金钟水库库区内漂浮物和腐烂植物的清理,加强水位调度,提高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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