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首批29万枚投用
【发布日期:2011-08-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秋洪)记者昨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日前,首批29万枚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投入使用,实现了莆田桂圆获批地理标志产品后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零的突破。
    2008年12月10日,莆田桂圆获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9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我市6家企业经申请,于2010年9月30日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依法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也是我市首批获准使用莆田桂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