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昨天上午,经过审议,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一项决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本级决算。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规定,受主任会议委托,在本次会议召开之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就对201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初审中,财经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编制情况的汇报和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汇报。在开展前期调研和结合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部门预算执行和年末结余情况进行分析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总的来看,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同时在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介绍,2010年市本级的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决算为62242万元,比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数(调整后预算,下同)增加5552万元,完成预算109.8%;当年市本级财力支出114680万元,比预算增加3861万元,完成预算103.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6880万元,比预算减少55423万元,完成预算85.9%,基金支出328150万元,比预算减少63790万元,完成预算83.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76万元,比预算增加1106万元,完成预算132.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28万元,比预算减少1342万元,完成预算60.2%。 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局长王玉宝及市审计局局长钱元森分别在会上作了《关于2010年市本级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0年市本级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