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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农村60周岁以上退伍老兵可领补助
【发布日期:2011-09-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民政局获悉,今年8月1日起,60岁以上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人每月将发给10元的老年生活补助,凡是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向当地民政部门登记办理。
    记者了解到,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此规定,1954年11月1日后至1987年12月13日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均可获生活补助。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根据文件规定,1951年8月1日至195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满59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一并登记,便于明年继续审定。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凭退伍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照5张到各村、居委会登记,普查登记时间:2011年8月17日至9月10日。
    据介绍,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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