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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法官为民解忧 受害人终于拿到赔偿款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林启方 陈玲玲】
    晚报讯 “老王啊,这一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家后好好开展新生活,有困难记得跟我们说,我们会帮你……”在开往惠安县的大巴车上,仙游法院执行局局长林启方对申请执行人王某千叮万嘱着,王某紧紧地握着局长的手,激动的无法言语,那闪着泪花的双眼里可以看出他的感恩与希望。
    王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2009年他在惠安某公司打工回家途中被仙游县度尾镇陈某驾驶的私家车撞成半身瘫痪,经惠安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医疗等费用9万多元,并委托仙游法院执行。仙游法院执行局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陈某家中执行赔偿款。可当执行员们赶到时,陈某已经连夜逃往外地,留下一个孤寡老人,由于陈某无可执行财产,赔偿一事陷入僵局。王某了解执行情况后,虽然没有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怨言,但想到自己的妻子只会针线活,孩子尚且年幼,父母年迈,而今自己又瘫痪在床,全家的经济支柱坍塌了,王某顿感生活无望。看着王某无助的身影,林启方局长感到阵阵心酸,更坚定了一定要将这笔赔偿款执行到位的决心。
    2012年1月7日,林启方局长听闻与陈某同村的林某提到陈某与其父亲联系上了,并寄回来生活费,便火速召集了度尾镇的支部书记一同前往陈某家中,对其父做思想工作。最初陈某父亲极力否认与陈某有过联系,但林局长通过对陈某述说受害人的凄楚困境,引用法条讲理,终于打开陈某父亲的心扉,愿意让林局长与陈某通电话协商赔偿款。最终通过1个小时的电话连线,多方引导,陈某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9.5万元,并分两次付款,同时仙游法院再为王某申请救助金5000元。协议达成的当天下午,林局长就从惠安接来王某,并为其安排住宿,等待第二天执行款的到来。
    1月8日上午,当第一笔执行款5万元和法院执行救助金5000元送到王某的手上时,王某阴霾的双眼瞬时充满了生气:所拖欠的医疗费终于可以还清了,孩子们上学的费用可以缴上了,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这是一份多及时的甘霖啊。事后,仙游法院郑丽钦副院长与林启方局长考虑到王某身体情况不方便到车站搭车,特地派车将王某送到了莆田市汽车站,并与干警们合力将王某抱到座位上安顿其坐好。临走前,郑丽钦副院长与林启方局长还各拿出200元慰问金送给王某,鼓励他重新振作,相信党和政府会给予他关心与帮助。
    据统计,仙游法院2011年至今共接收委托执行案件26件,执解25件,同时为生活特别困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1万元,帮助这些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赢得群众叫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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