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交警中队 实行“三警合一”
秀屿在全市率先进行综合警务改革
【发布日期:2012-01-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许秋洪 黄秋娟 宋志强】
晚报讯 秀屿公安分局将打破警种划分,实行综合警务模式,实行“三警合一”。秀屿交警大队下属的5个交警中队将全部撤销,其职能划入相应辖区的行政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近日,秀屿公安分局召开全区公安机关综合警务改革实施动员大会,正式启动综合警务改革工作。据悉,这是该分局在我市率先进行综合警务改革。 据悉,此次综合警务改革是为全面推进综合警务机制改革,挖掘、盘活现有警力资源,构建以社会治安大防控为基本载体,集情报信息、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交通管理、人口管理和服务群众于一体的综合警务运作模式,提高打击违法犯罪、道路交通协调指挥、路面治安防控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这次警务改革涉及全局所有的股级领导和秀屿、湄洲交警大队的全体民警。
撤销5个交警中队
该局撤销秀屿交警大队笏石、忠门、东庄、埭头、南日等5个中队,其职能划入笏石、忠门、东埔、东庄、月塘、东峤、埭头、平海、南日等行政派出所和相应乡镇辖区的边防所。其中,在秀屿城区笏石派出所设立“三队一室”,即交巡勤务中队、社区勤务中队、案件办理中队和勤务综合室;忠门、埭头、东峤等3个派出所设立“两队一室”,即交巡社区勤务中队,案件办理中队和勤务综合室;东埔、东庄、月塘、平海、南日等5个派出所实行民警治安防范和交通管理一肩挑。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派出所为落脚点,进行职能、警力整合,全面推进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三警合一”警务改革。城区笏石派出所全面实施既管治安又管交通、路面警车亮灯巡逻、一级接处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治安户政管理为主、交通管理为辅的运行模式;农村派出所和城乡警务室全面赋予协管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协管警务区交通秩序的一警多能、一专多能职责。交警大队实行指导和实战相结合,突出城区交通管理,指导派出所履行交通管理职责,加强重点省道、县道交通巡逻巡查、交通事故和重大交通问题的预防、整治、处理,改善交通安全环境。
切实落实屯警路面
分局按照各辖区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人口数测算,合理安排警力资源。同时,派出所可根据警情科学调整警力投向,实行弹性布警,做到任务明晰、责任到人。彻底转变交警和派出所民警各自为阵,职能单一,重复布警,以及城区路面巡逻警力少,群众意见大等问题。推行“三警合一”改革,重点是切实落实屯警于路面,按照 “有警处警、无警巡逻”要求,实行1+N路面治安交通综合管控警务模式,组织指导并带领治安巡逻协勤人员,落实高峰站点、平峰巡线及对重点路段车巡、重点部位(含校园周边、交通要道、路口、重点单位等)区域步巡管控,疏导路面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路面治安,打击“两抢”犯罪,落实指挥中心对路面巡逻警组点对点、扁平化指挥调度、一级接处警,提高就近处警、联合处警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切实构建以派出所为主体的“扁平指挥、属地管辖、网格巡逻、责任到人”的综合警务机制,提升公安机关治安交通综合警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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