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镇村小额工程建设分级分类管理
【发布日期:2012-02-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开丙 宇辰】
晚报讯 日前,荔城区出台镇村小额工程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自1月下旬施行,适用于镇村两级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投标、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由镇街组织招投标、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此外,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涉及抢险救灾,或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使用农民工,或重大安全隐患改造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的建设项目,无法提供其立项批文、用地批准等手续的,予以备案。 |
莆田推出4条“护学公交”
劳模进乡村 惠民暖人心
仙溪胜景 游福共享
荔城区北高镇:筑牢安全防线 打造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