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维权惠民
【发布日期:2012-02-1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周晓露】
晚报讯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2012年1月份,我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比增45.45%,接待各类咨询280人次,其中民事70件、刑事26件;残疾人15件、老年人9件、未成年人24件、妇女31件、可能被处死刑6件、农民工12件,挽回济损失320多万元。 据悉,我市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立足便民利民,将因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申请援助的民事案件,只要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均纳入法律援助范围;通过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等人群提供法律服务,保证了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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