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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
【发布日期:2012-02-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开丙 宇辰】

    晚报讯 我市加强公积金归集和贷款手续费管理,将公积金委托归集、委托贷款手续费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对累计计提的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年末个人贷款余额4%以上的,不再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不足4%的,仍按累计个人贷款余额的1%计提,直到4%为止。规范住房公积金中长期存款利息收入核算办法。对利用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及贷款风险准备金采取3年及以上定期存款的,按权责发生制核算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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