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去年上半年莆田已实现县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行工作100%覆盖,全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约有1000多人。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00多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00多名,解除社区矫正人员500多名,已顺利解除矫正人员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未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 据介绍,近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共1县4区2个管委会54个乡镇(街道),除原来城厢区作为全省社区矫正第二批试点单位外,2011年上半年全市其他试行县区(管委会)全部启动社区矫正试行工作,实现县区(管委会)和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行工作100%覆盖。目前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500多名(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五类人)。我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中,有市、县区管委会相关干部、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及上千名社区矫正志愿者或协管员。从去年开始,我市就加强社区矫正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举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类培训活动,就社区矫正业务进行全面培训,各县区分管领导、司法所长,新进司法助理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我市还举办学习贯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极大地提高莆田市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于昨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在莆田得到正确贯彻实施的同时,不断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深入开展。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我市各县(区)要全部完成社区矫正机构设立,并配备2-4名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定岗、专人专职。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从而让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得更加有成效。 今年我市司法局把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坚持把教育人、矫正人放在首位,把降低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和工作通报等制度,完善社区矫正综治工作考评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调查、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帮扶、解除等环节制度体系。除了加强机构设置外,还将健全落实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