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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程施工现场启用远程监控系统
【发布日期:2012-03-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黄凤珍 朱玉清】
    晚报讯  连日来,市城投集团公司项目前期部干部杨文进忙得不亦乐乎。因为市区荔涵大道K16+640至K17+360段道路降坡工程动工在即,他正穿梭于通信运营商,为施工现场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实际上,在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已经在我市陆续推广。据荔城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率先在黄石鞋服城入口处安置房工程实行科技防控。安装在施工现场5座塔吊上的视频探头,全天候对建筑工地实行监控,并远程传播到视频监控中心,他们就是通过视频全程察看项目施工过程,对工程进度、安全稳患、事故苗头了如指掌。今年2月24日,视频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两个工地上脚手架搭建班组人员配备不足,外脚手架未能及时跟上施工层等问题,立即向项目挂钩领导报告,建设单位当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督查,还发现了其它安全稳患。汇总问题后,他们在动态公示栏公示,责成施工单位限时进行整改。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告诉笔者,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启用重大危险源和工程质量远程监控系统是通过“技防”手段,结合现场执法的“人防”,能够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质量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凡十层及十层以上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其以上的高耸构筑工地;城市分离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50米及其以上或长度超过100米的桥梁单位工程;隧道和地铁轻轨单位工程;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的给水厂和日处理1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单位工程都必须施行“远程监控系统”。
    另据介绍,安装和拆除“电子眼”技术含量高,要求严。摄像机等设备安装应牢固稳定,并有防碰撞保护措施,与工作面有安全距离。安装位置原则上应能探视到监控对象的全部工作面,无监视死角。至于拆除监控设备,用于监控深基坑(槽)、地下暗控、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工程以及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大型装配(吊装)工程和爆破工程等施工安全的摄像机必须在其重大危险源解除后拆除;用于监控钢筋加工场的摄像机必须在钢筋加工任务结束后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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