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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超市所购鸭蛋 二儿童食物中毒
【发布日期:2012-03-30】 【来源:】 【阅读:次】【作者:凤珍 庄闽】

  晚报讯 日前,灵川工商所接到灵川镇何寨社区村民蔡某投诉称,其于3月18日在何寨社区某超市购买了鸭蛋,家中2名儿童食用后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经医院检查诊断为食物中毒,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000多元。事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一直协商未果。经工商人员反复调解,超市经营者同意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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