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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婚夫妇自愿捐赠遗体
立下遗嘱:“百年后不墓葬,不占活人一寸地……”
【发布日期:2012-04-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周晓露】

  “百年后不墓葬,不占活人一寸地,不给子孙添麻烦……”一位办过工厂的老人,其身体健康,家境殷实,却在忙着安排自己将来的“后事”并写下上述遗嘱。这位老人就是吴秋泉,其年过六旬,不但志愿将来无偿捐献自己的遗体,还动员妻子也一起参与。近日,记者来到位于城东一小区的老吴家里进行采访,得知记者的来意后,他高兴地说:“太好了,你们帮我了解一下有关捐献遗体的程序。”
  老吴1951年出生在荔城区黄石镇江东村一个普通家庭,高中毕业后,他经过学习当上一名裁缝,并在镇上开了一家裁缝店,因为其诚信经营,手工精湛,赢得了很多客人的信赖,也带出了上百名的学徒,成为上世纪80年代初镇上屈指可数的“万元户”。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头脑活络的老吴先后办起了服装厂、鞋厂,并获得可喜的经济效益。在六、七年前,老吴瞅准了房产不断升值的商机,在市区购买了多处商品房并从事房产销售生意,也赚个钵满盆盈,而一家人也从乡镇搬到市区居住。
  年过六旬的老吴讲起话来神采奕奕,如今他与老伴在家颐养天年,平常养养花、看看报。与时俱进的老吴有时还上网下载流行歌曲,兴致时还引吭高歌。而且,他还喜欢收藏红酒与经典书籍。按照老吴的话说,现在生活幸福指数可高呢!他想为社会做点小贡献。日前,老吴在报纸上看到一篇关于遗体捐献的报道后,心中就萌发了今后自己也志愿捐献遗体的想法。
  “其实,真正怀念一个人不在形式而在心里,我们为什么不能摒弃封建的传统观念,提倡新的生活理念和态度呢?我想把遗体捐献出来,给医学研究、教学解剖做一些帮助。”老吴边说边递给记者他们夫妇的银婚合影相册。“老伴和孩子对这件事都赞成吗?”记者问,老吴笑着告诉记者:“捐献遗体毕竟是有悖传统的新东西,哪有一开始就同意的,但经过我的开导,他们表示尊重我的决定。”
  “从我有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后,也在一直动员老伴自愿捐赠遗体,只是她还在顾虑着,主要是观念没有转变。”老吴还毫无忌讳地说:“如果有一天,我在正常的情况下离开人世,希望把我的遗体献出;万一是非正常离开人世,我也希望把自己的眼角膜等器官捐献给社会,去救治一些病人。” 
  采访中,一直在一旁的老吴爱人黄素金说,他和老吴结婚已经40年了,去年在子女的张罗下,他们夫妇拍了一系列银婚婚纱照。而老伴的思想很开明,经常对她说随着社会发展,应该转变旧观念,百年后不与活人争土地,多为子孙后代着想。而且,他还动员在老家的父母不要购买墓地等。“老头子还说,人总有一死,与其将遗体火化或埋葬,还不如捐赠,有的器官还能在别人的身体上用,有的还能用于研究,这样不是很有意义吗?”
  值得一提的是,采访结束后,在记者离开老吴家准备下楼的时候,黄阿姨追上来对记者表示,经过考虑,她也愿意今后将自己的遗体无偿捐献给社会。
  为了帮助老吴夫妇了解捐献遗体的相关程序,记者来到市红十字会。“他们自愿捐献遗体,对国家,对社会都是一件好事,我们很感谢他们。”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对老吴夫妇的行为很感动,且希望更多像老吴夫妇这样的人能抛弃旧习俗、旧观念,加入到捐献遗体的行列中来。

  相关链接: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而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到所在地的红十字会填写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需要亲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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