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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批6家企业获准使用度尾文旦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发布日期:2012-04-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延明】
         
    晚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2年第40号公告,正式核准我市福建省仙游县度尾农工贸果品开发有限公司、仙游县枫江文旦柚专业合作社、仙游县鸿茂度尾文旦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仙游县度尾仙溪果业专业合作社、福建省康辉食品有限公司、仙游县建新果业专业合作社等6家企业使用度尾文旦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自国家质检总局公告发布之日起,该6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度尾文旦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截至目前,我市已拥有南日鲍、莆田桂圆、莆田枇杷、度尾文旦柚等4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市累计25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启用,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后续监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信誉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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