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12-04-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秋洪】

  晚报讯 4月20日,莆田市质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分成4组,在全市范围内对可能使用明胶作为添加剂的果冻、肉制品、糕点制品等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企业的原辅材料仓库、添加剂室、配料间及生产过程、台帐记录等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有企业使用明胶或工业明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果冻、肉制品生产企业用于增稠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卡拉胶、黄原胶,均来自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且索证索票齐全。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检查食品企业32家,抽查样品1批次。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