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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东海一公司被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2012-05-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郑与国 林益涵】

  晚报讯 近日,城厢区政府作出批复,同意该区消防大队提请的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莆田市珍中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挂牌督办,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5月9日,城厢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城厢区东海镇的莆田市珍中工贸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场所存在诸多火灾隐患,厂房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区内未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及室内消火栓无水;厂房未设置封闭楼梯间;厂房内、楼梯间内未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多数损坏;干粉灭火器配置不足;未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等相关规定,经过城厢大队监督干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集体讨论会后,一致认定莆田市珍中工贸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提请区公安分局上报区政府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区政府高度重视,随即做出同意挂牌督办的批复,要求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行指导帮扶,督促整改,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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