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11日外语口试申请
【发布日期:2012-06-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吴林玉】
晚报讯 根据高招细则规定,拟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计划公布时予以注明)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高招办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23日开始。考生须于6月9日至6月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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