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公司”难辨 消费者小心被忽悠
【发布日期:2012-06-22】 【来源:】 【阅读:次】【作者:蔡国明 蔡君】
晚报讯 近日,涵江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经营户陈某正以某某公司名义进行手机销售活动,当执法人员要求经营户提供其宣传的某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时,经营户却无法提供。 经调查了解,该经营户为个人独资企业,并无注册有限公司。经营者为提高“身份”,彰显自身实力,扩大销售市场份额,就照猫画虎,擅自以“某某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手机销售经营活动,以期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属冒用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经营的行为,该局予以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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