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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要“站队” “回家”先分类
仙游2小区和1单位今年试点城市垃圾分类
【发布日期:2012-07-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陈国孟】

    晚报讯 将塑料、玻璃、碎纸放入可回收垃圾箱,将废电池、废水银温度计放入有害垃圾箱,将残砖瓦等放入不可回收垃圾箱,将残羹剩饭放入餐厨垃圾箱……6月29日,仙游县在仙游海亭嘉苑小区举行“创宜居城区、做文明市民,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启动仪式,同时,海亭嘉苑小区、城建花园、仙游环卫处等3个社区(小区)作为仙游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的首批试点小区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据悉,垃圾问题不是小问题,它是一个城市文明水平的最直接展示,是城市可持续发展重要条件,也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居住环境。垃圾问题若解决不好,就谈不上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进步发展。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既可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又可减少垃圾填埋处置量。如果人们养成了垃圾分类的习惯,社会对垃圾资源的科学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活垃圾减量达到最大化,就可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双提高”。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仙游县的生活垃圾量快速增长,至目前全县平原9个乡镇每天产生的垃圾高达350多吨,其中城区占150吨左右,生活垃圾处理的压力越来越大。每年垃圾处理的经费高达2000多万元(城区主干道卫生保洁900多万、鲤城小巷垃圾清运300多万,寨岭垃圾处理费2万元/天=700万/年)。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目标,是仙游县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迫切任务和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到2013年,全县城区30%以上的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流、分类管理;到十二五末,全县城区垃圾分类的居住小区要达到60%以上,五年后小区垃圾分类将全覆盖。
    据悉,生活垃圾分类就是从源头上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进而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目前,仙游县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在城市居民生活小区和城市重要道路开展,主要对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等4类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家住海亭嘉苑小区的居民严美娥告诉记者,创造一个干净、美好、文明卫生、舒适的环境,需要大家的参与和支持,此次仙游开展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她将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该活动,并将动员其他居民一起积极参与。
    记者在仙游海亭嘉苑小区看到,这里设置了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箱、运输车和有机垃圾处理机,通过发放分类桶、垃圾袋,从而引导广大市民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行为,鼓励市民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名词解读

    可回收垃圾: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经过整理可以回收和资源再利用的物质。主要包括: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和织物类等。
    有毒有害垃圾:指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家化用品、废水银温度计、油漆和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的安全处理。
    不可回收垃圾:指上述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之外的垃圾。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其它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动物类废弃物、菜根菜叶、果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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