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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级以上医院将建立警务室
维护医疗机构秩序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郭清锋 通讯员 吴腾达】
    晚报讯 为优化看病就医环境,维护医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市维护医疗机构秩序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制止扰乱医疗秩序的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号贩子”等,保护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好医疗机构秩序。
    据悉,市公安局、卫生局共同成立了维护医疗机构秩序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市直医疗机构发生较大涉医案件和全市医疗机构发生的重大涉医案件。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全市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要求全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院要建立警务室,辖区公安机关要指定两名警员负责挂钩联系工作,并派驻两名协警专职负责日常的医疗秩序,聘请协警工资及相关费用由所在医疗机构承担。
    据介绍,从6月底开始,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卫生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联合督促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更加和谐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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