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支持新农村建设,市住建部门采取措施治理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规定农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改建、扩建自用住房,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扩大收取范围,不得利用农民建房发证搭车收费。 为加强对农民建房的管理,市住建部门积极推广省住建厅近年来编印的《农村住宅通用图集》,无偿提供新技术,降低农民建房成本;明确农民建房放样、验线发球工程测量技术服务工作,村镇建设管理应依据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对于工程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标准收费。以上有偿技术服务,须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并接受建房户委托后方可收费;责成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民建房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或疑难问题要及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