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阮青水)据介绍,仙游县城乡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乡镇的紧密配合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努力改善民生,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根据《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和《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莆田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莆政办[2012]157号)和低保资金审计情况,采取六项措施,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评定公开公正。 所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评定,农村低保动态率不低于5%,城市低保动态率不低于10%,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在全面开展低保对象进村入户核查工作时,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对应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要在村(居)公开栏公示,公示内容要全面规范,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并拍照留底,以备检查。 村(居)委会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目前,仙游全县城乡低保对象正进行全面核查评定,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家庭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超过低保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予以坚决清退,做好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有升有降的年度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评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了社会正义、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