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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开展专项治理
【发布日期:2013-0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陈秀钗)近日,我市部署开展小型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检查,专项治理检查的范围是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小型餐饮场所。
    据悉,凡存在以下情形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予以取缔:相关证照不全的;使用可重复充装的燃气钢瓶(含灶具与气瓶一体的可充装燃气钢瓶)作为火锅热源的;当灶具等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时,未安装机械通风、燃气泄漏报警仪、自动切换等连锁控制装置和泄爆装置的;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的瓶装间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的。据介绍,凡达不到“十方面安全要求”(如用气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以及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的监控设施不符合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的小型餐饮场所,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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