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不让“祸车”上路
【发布日期:2013-04-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许秋洪】

    晚报讯  从本月起至9月底,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货车十大野蛮驾驶行为。
    当前,我国处于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期,许多家庭因为交通事故失去亲人,已经富裕起来的家庭重新返贫。特别是货车,虽然只占机动车保有量的8%,但导致的交通事故死亡却占到了28%。2012年,全国货车交通事故造成18621人死亡,其中货车司机死亡2666人。
    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市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4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广大货车司机,文明驾驶,远离陋习。在高速公路上严格按道行驶,切忌抢道霸道行驶,杜绝疲劳驾驶;在国省道上守法守序通行,切忌超速超载,杜绝逆向行驶和强超强会;在城市道路自觉礼让行人,切忌违反交通信号,杜绝闯红灯。同时,驾驶合格安全车辆,不开带病车。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