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清明出行请文明礼让拒绝超载
我市交警部门发布清明节交通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3-04-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许秋洪】
    晚报讯  清明小长假今天开始,群众祭扫、旅游踏青增多,郊区、山区、农村等道路将迎来车流、人流高峰,易对道路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发出清明交通安全提示,请司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今年清明小长假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高速公路和通往景区的道路或迎来中短途自驾出行高峰,请司机朋友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切勿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自驾出游多,驾驶车辆在山区道路行驶时应控制车速,避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切勿在山区道路驻车观景,随意停放车辆。在临水临崖、窄桥窄路、急弯陡坡等路段行驶时,要提前减速,与路侧保持必要安全距离;遇对向来车,要减速停车,礼让车辆右侧临水临崖的一方先行。
    节日里人流车流集中,请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服从民警指挥,文明礼让,不抢道,不逆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郊区、山区祭奠祭扫、旅游踏青人流车流增多,请您注意交通安全,行前检查车辆,熟悉路况,文明出行。同时,车辆超员会使轮胎负荷加重,制动距离加长,严重超员还会导致爆胎,亲友清明结伴出行时请勿乘坐超员车辆。
    交警还提醒,微型面包车大多设计时速低,安全装置不全,超载后安全稳定性差,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拒绝超载、超员。驾驶微型面包车请严格按核载人数装载乘客,行经山区长下坡路段,要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切勿空挡滑行或熄火滑行。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