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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统一规范疾病分类编码
【发布日期:2013-04-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钱碧云  苏志康 陈志颖)自4月1日起,莆田市各级医疗机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将统一规范使用疾病分类(简称ICD-10)编码标准。
    据了解,莆田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原有信息系统使用的疾病分类编码不一致,同一种疾病在各医院的诊断名称与编码各不相同,给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疾病统计分析、特殊病种结报、大病慢病管理等应用均带来困难。
    我市本次统一规范ICD编码后,不但可以破解以上难题,而且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加强医疗服务信息监管,满足临床路径管理、新农合与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需要,可以使疾病诊断更标准更规范,可以为医疗经费控制提供重要依据,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报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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