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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4月30日起开展客运交通安全整治 整改不到位将取消客运资质
【发布日期:2013-04-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 (许秋洪 林建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甚至被取消相应资质;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客运企业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记者昨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全面加强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我市结合2013年继续实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决定从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企业整改不达标,取消其相应资质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每月至少2次深入辖区运输企业和场站,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按照企业安标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对车辆动态监管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整改不达标的,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各级公安部门要建立完善“点对点”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排查、定期开展民警与运输企业、驾驶人之间“点对点”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挂钩民警每月至少2次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


各县区至少设一个联合执勤站点


    各县(区、管委会)辖区都要至少设立一个联合执勤站点,严格落实客运车辆登记检查制度,严防客车超员和疲劳驾驶。要加强雨天等恶劣气候的路面巡查,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失控。各地要结合“五一节”、“端午节”期间车流、人流量增加等实际情况,持续组织开展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确保道路安全、有序、顺畅。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抄告通报制度,每季度向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通报客运车辆、驾驶人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信息。


司机违规要依法解聘


    各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每月至少二次的驾驶人安全教育活动,完善二级维护、检测和客车日趟检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实时监控车辆行驶状态;对上一个记分周期因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要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网络和短信平台,每周通报有关规定要求和发送交通安全短信,培育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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