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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荣获“平安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3-05-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周晓露)日前,市委、市政府发文通报了2012年度全市平安单位考核分类情况,市地震局被授予“二类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据介绍,2012年度,该局按照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对照“平安先行单位”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落实综治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各项具体措施,并结合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管理,增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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