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为百姓健康撑起“保护伞”
【发布日期:2013-05-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记者 许伯英)我市自2008年全面建立和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取消了救助门槛,消除了病种限制,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减轻广大贫困群众的医疗费用,提高了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了医疗救助实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好实惠,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2013年1-4月支出医疗救助基金1462万元。 对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基金统筹使用,打破原有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二元体制,取消城乡区别,实行城乡一体化救助。全市统一救助政策、统一救助对象、统一报销比例、统一报销程序、统一定点医院、统一《基本用药目录》。扩大救助范围,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完善医疗救助模式,实行零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60%,并实施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分类救助、特殊门诊救助、日常门诊救助、医前救助、二次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七位一体”救助模式。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依托城镇医保、新农合管理信息平台,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医疗救助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及城镇医保有机衔接,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2012年共筹集基金2165万元,支出医疗救助基金2179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100.6%,其中住院救助12459人次1400万元,门诊救助15863人432万元,资助参合107314人347万元。2013年1-4月支出医疗救助基金1462万元,其中住院救助4771人次740万元,门诊救助8584人122万元,资助参合111752人6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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