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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再增9类病种纳入重大疾病范围
【发布日期:2013-06-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昨日记者从市低保办获悉,我市进一步扩大农村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一是扩大病种保障范围。在原有8类重大疾病的基础上,再增加9类病种,即:急性心机梗塞、脑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9类病种纳入重大疾病范围;二是扩大定点救治医院。对重大疾病除了市级定点医院外,增加省级定点医院,方便困难群众选择;三是重大疾病保障费用实行单病种定额标准和限额标准;四是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费用结算实行即时结报。方便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治和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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