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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实施新的《出境入境管理法》 我市群众拟出入境可预约办证
【发布日期:2013-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许秋洪 詹望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已于7月1日起在我国实施。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开始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在执法理念上从“强调管理”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二是更加注重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保障;三是强调促进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外国人入境出境效率和停留居留便利程度。四是向“三非” (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说不。
    据了解,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出境入境管理法》的实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推行四大举措便利出入境群人员。
    我市群众拟出入境的,可以通过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网页上的“网上服务大厅”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可在家打印,也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的自助填表机前打印),然后在预约的办理时间段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办证大厅的咨询台取号后,即可在大厅办证窗口前办理。
    省内群众在莆田连续暂住满一年以上的,可持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就学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单位或其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暂(居)住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等材料,可在我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往来港澳探亲再次签注的可以通过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网页上的“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办理。出入境管理处还实行自助办证。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的可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服务办证大厅的自助受理机进行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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