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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执行项目防洪排涝制度
【发布日期:2013-07-3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陈秀钗)记者昨日获悉,涵江区全面执行项目防洪排涝制度,城区建设项目审批必须出具有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论证、水利主管审批结论等相关材料。
    据悉,该区根据受雨面和极端气候影响设计雨水管并留有余量,在雨水量集中地段增设雨水收集井,今年完成14公里道路水管建设;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截至目前,已完成新涵大街、东环城路等10条道路约30公里雨污分流管道改造建设;严格排水许可审批管理,截至目前,共办理排水预审审批176件、排水初审审批54件、临时排水许可审批46件及排水许可审批36件。
    此外,该区还今年共补换窨井盖95个,疏通雨水管网80余公里、清除淤泥、生活垃圾等1300余方,充分发挥城市排水防涝功能,有效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避免因暴雨内涝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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