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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发布《致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信》
运营途中不得拒载按表收费
【发布日期:2013-08-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明尾 郑云忠) 针对我市城区出现的部分出租汽车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违约现象,日前,莆田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发布了《致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公开信》,要求全市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自觉履行出租汽车行业自律公约。
    据悉,该协会要求出租汽车车主和驾驶员,坚决做到以下五点:一要增强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二要遵守行规行约,保证行车安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打手机,不乱停靠,不强行超车,不随便调头,斑马线上礼让行人,不鸣笛扰民,不越线行驶,不闯信号灯,不超速,不抢道,不争客,自觉打表计价收费,不得拒载; 三要弘扬社会正气,树立时代新风。出租车驾驶员应当发扬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精神,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做到夜间和白天一个样、近途和远途一个样、淡季和旺季一个样、无人监督和有人监督一个样、弱势群体和普通乘客一个样、本地乘客和外地乘客一个样,主动公开监督电话和服务监督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要完善车辆设施,维护车容车貌;五要服从行业监管,坚持依法经营。出租车企业、行业协会将对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驾驶员给予奖励,对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约的出租车和驾驶员除按行规行约处理外,将建立“不适岗”制度,对“不适岗”的出租车驾驶员,全市所有企业都不得聘用。
    各车主及驾驶员应遵章守纪,守法经营,服从行业监管;服从企业管理和教育;接受执法检查,不冲关;运营途中不拒载,按表收费。建立起让群众满意、出租车驾驶员热爱的文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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