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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监管渣土车安全
【发布日期:2013-10-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日前,我市出台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管目标,规范运输市场,简化审批手续。
    据了解,市、县(区)要分别建立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年底前全市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联入渣土车安全管控平台达70%以上,2014年上半年达100%。规范运输市场,凡在莆田市内从事渣土运输的企业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建立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渣土运输车辆须取得道路运输证,按规定设置标识和密闭装备,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装置。县区(管委会)渣土办牵头相关部门,集中受理、分办审批,提供“一条龙”服务。四、严格责任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渣土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落实渣土车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建立渣土车安全监管责任人制度,制定责任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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