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我市进一步加大弱势群体保障力度,对全市持二代证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实施补助。从2013年起对全市所有持“二代证”的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由政府为其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建立个人账户,实行属地管理;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支出。向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600元,向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1000元;进一步提高革命“五老”人员优抚待遇。分别将原老区草湖、白伏耕山队队员生活补助、革命“五老”人员及革命“五老”遗偶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260元、600元和200元;并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筹集“五老”人员医疗补助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