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14个乡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
【发布日期:2013-10-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止目前,全市5个县区已完成省级生态县区创建正向省环保厅申请考核验收;全市有14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乡镇已经上报环保部待命名;48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含已上报国家级生态乡镇待命名),735个行政村获得市级以上生态村。其中164个获得省级以上生态村,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市级以上生态村比例均超过80%。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