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多举措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发布日期:2013-11-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多举措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对企业总部设在我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自主交易平台或综合性服务平台,从上线运行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给予当年度完成投资额10 %的金额补助。
    推动电子商务向制造、物流、会展、旅游、教育、文化、数字出版、社区服务等领域拓展,提高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整合基础电信运营、软件供应和系统集成等基础业务,加快培育专业化电商服务商,每年度安排50万元用于奖励电商技术服务企业。对在我市注册、独立核算,且采用B2B、B2C、分销等经营模式的电商企业,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按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