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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首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抽签选房
178“无房户”春节可搬新居
【发布日期:2013-11-2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昨日,家住仙游鲤城洪桥社区的居民吴庆和通过抽签选房,终于选到一套位于鲤南新区的圣泉嘉苑10层楼经济适用房,高兴地向亲朋好友说:“我终于有自己的家了”。
    昨日上午,仙游县城市低收入居民翘首期盼的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在仙游县党校礼堂进行公开抽签分配,当天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发改、国土、物价、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监督,对符合要求的190名住户进行公开抓号选房,经过现场公开抓号,178名住房主抓到房号。
    昨日上午,前往现场选房的林女士领取到适用房准购证后,高兴地告诉记者,现在房价那么高,自己一家人一直寄居在不到30平方米的破房子内,房子阴暗潮湿,多亏党的好政策,让她一家人也有新房子,每平方米才2800元,这比周边的房价每平方米低了3000多元,而且还可以贷款购房,这让无房的老百姓真正得了实惠啊。
    据仙游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此次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符合对象共有190户,首批经济适用房分配采取符合条件的入住户“抽签选房”的方式,房屋分配数是200套,现场抓号的是178户,弃权的12户,其中7号楼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800元,8号基准价格为为2900元每平方米,200套经济适用房已全部竣工,选房户办好手续后在春节前就可入住,经济适用住房房号、面积、每平方米价格、总价已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据了解,仙游住建局还在此次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细则中,特别明确了经济适用房的房屋产权及上市规定。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计算。土地收益等价款全额上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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