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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城乡居民社保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3-12-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持证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100元)。截到第三季度,全市已参保困难群体人员共46884人,代缴金额468.84万元。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一个子女的夫妻,以及城镇45-59周岁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策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全市共21161人,补助金额42.32万元;对年满60周岁的计生对象(指持有独生子女证、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夫妻)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5元,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的计生对象每月加发100元,全市共11339人,补助金额15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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