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依法进行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莆田市人民政府做出了《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此次经济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莆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即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这次经济普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3年11月至12月,普查员上门核查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财务报表,单位还须填报相关核查表;第二阶段为2014年1至3月,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进行普查登记,拍摄相关证照,采集普查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希望您如实提供普查资料,这也是您的法定义务。我们郑重承诺:依法保守您的商业秘密,普查所取得的任何资料,严格限于普查之目的,绝不作为纳税征管或行政处罚的依据。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的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莆田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