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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市共获省级及以上水利专项补助5.34亿元
【发布日期:2014-01-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林国富)2013年,我市共获省级及以上水利专项补助经费5.34亿元,其中水库、海堤加固和水库安全鉴定等补助10096万元;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补助16998.8万元;木兰溪治理中央补助90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补助5918.5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补助4010万元;冬春水利建设水毁工程修复、水利建设贷款贴息补助2388.25万元;山洪灾害防治及防汛经费2352.94万元;增效扩容改造、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专项经费2025万元;九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山地水利示范项目、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水土保持监督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建设、农村电气化、水源更新改造、水利工程养护维护、农民用水协会等专项经费6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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