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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过人大审议
【发布日期:2014-01-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木兰洪防洪工程华林段项目是项重大的水利工程。昨天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
    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位于木兰陂至濑溪桥,在城厢区境内,是木兰溪下游防洪第四期工程,已列入全国“三位一体规划”。工程新建堤防9.3公里,新建水(涵)闸7座,旱闸1座。工程总投资44148万元,为解决重大水利项目资金问题,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对接,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拟为本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货款2.9亿元。
    会议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李辉龙副市长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报告后认为,市政府委托莆田市水务集团全资子公司莆田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代为建设木兰溪防洪工程华林段项目,并以该子公司为借款主体,水务集团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货款用于项目建设,对于提高木兰溪流域沿岸防洪能力,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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