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困难群体发放春节临时价格补贴
【发布日期:2014-01-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黄凤珍)记者昨获悉,为了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调控,保障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2]15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困难群体发放2014年春节临时价格补贴。 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及标准为2014年春节临时价格补贴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补贴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100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从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中下达至各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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