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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让老有所养
【发布日期:2014-0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政府改善民生、惠民利民的重大决策,自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受到城乡居民的欢迎和拥护。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在制度上实现了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就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而言,还相对较低,特别是城镇居民还难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据了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养老金组成,目前我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仅为55元,待遇水平远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很难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物价上涨使养老金严重缩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连年上涨,中低收入家庭普遍感到经济拮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已连续九年调整增加,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也建立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却没有同步上涨。
    为此,人大代表何文铭建议,加大各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做法,使养老金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适当增加,稳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同时建立基础养老金与物价上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挂钩的联动机制,在物价过快上涨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使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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