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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2014-02-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许伯英】

    据调查测算,我市有一户多残(指同一户户籍内有2名以上,并有直接供养关系的残疾人困难家庭)的残疾人家庭1200多户,这些残疾人家庭普遍无法稳定就业,无固定收入,经济负担重,贫困且生活自理能力差,一般都需要有人帮助料理日常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生活与经济双重压力,这是特别需要帮助和关爱的最弱势群体,做好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补助工作,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让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财富的积累,政府财力的增强也让政府有能力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保障上来。陈光凯代表建议,凡具有莆田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一户户籍内有2名以上,并有直接供养关系残疾人的困难家庭,每月补助500元,“一户三残”困难家庭每月补助750元。补助资金在财政一般预算列支,县区按比例分担;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管理,按年核查、适时调整。由财政、残联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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