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林红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莆田市乌溪水库工程项目融资工作有关事项的议案》。总投资为48347万元的乌溪水库工程,2013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水库主体大坝工程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 乌溪水库位于涵江区萩芦溪上游新县镇和大洋乡境内,是我市“三水源服务三湾”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乌溪水库项目为2014年在建省重点水利工程,总工期30个月。工程由拦河坝、引供水系统及电站等组成。水库总库容2157万立方米,多年平均供水量4270万立方米。为解决重大水利项目资金问题,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积极对接,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拟为莆田市乌溪水库工程项目贷款3.3亿元。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举债计划审批和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统筹财政性资金,包括水库建成后的运营收入,进一步落实项目贷款本息的资金渠道;财政、水利、审计、监察等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举债政府性债务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