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为切实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监督管理,打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从5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重金属等十一类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五类非工业企业项目污染源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注重调查摸底,逐家填写《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对存在环保问题和整改要求进行登记汇总,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强化整改落实,对存在环保问题拒不整改,又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严格督查督办。市局各督导组及时介入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促;完善档案管理,规范企业环保管理,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